不义之财的
《古列女传·母仪·齐田稷母》载,齐宣王时,田稷子为相,他“受下吏之贷金百镒,以遗其母”,其母严厉地教训了他一顿,并怒斥稷子道:“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宣王知道这件事后,为田稷母的深明大义所感动,从而赦免了田稷的罪过。不义之财是指用不正当的手段搞到的钱财。《古今·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做官的贪赃枉法得来的钱钞,此乃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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