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氏盘铭列了久有司十五人,散有司十人,名字前面,有的冠以官称,如师氏、小门人、宰、司土、司马。有的冠以地名,如原人、豆人。有的冠以地名与官名,如人司土、散人小子。有的则直呼为某地有司,如人有司,襄之有司(白川静,1968C:199?200)。冠地名及直呼某地有司,大约都是地方官;地名与官名并见者,大约是该地的某一职官。由这些材料推度,西周晚期在地方一级,已有行政系统,不再是单纯的分封制度了。五邑的行政人员及直鄙与散、矢的行政人员,都见于西周晚期的器铭上,当并非完全出于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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