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短时间进行授衔 中共部队从初创到抗战初期在待遇方面都是平等的,官兵待遇基本上是一样的。因此,也就谈不上实行军衔制的问题。 七七事变以后,为了国共合作和促成全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中共提出了军衔问题。 1939年4月2日,八路军以总司令朱德和副总司令彭德怀的名义,给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发电,正式提出了在我军内实行军衔制度的建议。此后,有一部分中共将领被授予了军衔,如当时的第一二○师师长贺龙、副师长肖克被授予了中将军衔,第一二○师参谋长周士第、第三五八旅旅长卢冬生等被授予少将军衔。实际上,中共部队在这一时期被授予军衔的只是少数人,这部分人大都是需要经常与国民党打交道或搞统战工作的人。到了1942年4月24日,党中央作出了“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的决定。
此外,党中央进行过两次纯属临时性的授衔。一次是在1945年9月,党中央给临时派到苏联的六位派出人员授以军衔。另一次是1946年,为了便于中共部队派往各地的军事调停处的代表能与国民党的代表平等工作,进行了临时性的授衔。
没有追加牺牲者军衔
二战中,无论是国民政府,还是苏联、美国等都曾对在战争中阵亡的将士嘉奖的同时,普遍追加了军衔,就连侵略者日本的军队也不例外。如,1937年8月29日,侵华日军第三师团步兵五旅团步兵六联队队长仓永辰治步兵大佐,在入侵上海吴淞铁路码头的作战中,被中国军队击毙,死后被追晋为陆军少将。国民政府方面,如第七十九军中将军长王甲本在衡阳保卫战中壮烈殉国,国民政府追赠为陆军上将。但对于中共领导的抗日部队牺牲的将领们来说,没有对他们进行过军衔上的追加,只是在建国后追认为烈士。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5年在全国授予军衔的时候,只是对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中共将领进行了军衔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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