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酷吏周兴(?~691),雍州长安(陕西西安)人,少习法律,为尚书省都事,累迁司刑少卿、秋官侍郎、尚书左丞。自从垂拱元年(685)武则天重用告密者及酷吏以来,周兴屡屡滥杀无辜竟达数千人,创造多种刑法,用刑残酷。天授二年(691),有人告周兴与左金吾大将军丘神?、来子?谋反,武则天令另一酷吏来俊臣审问周兴。来俊臣问周兴:“囚多不服罪,奈何?”周兴当时不知自己已成被告,顺口说道:“装囚入大瓮,四周烧炭炙之,必服。”于是,来俊臣命人取来大瓮,在四周用炭烧,对周兴说:“请君入瓮。”周兴叩头服罪。武则天因其在帮助自己铲除唐宗室、大臣等政敌中对自己很忠心、卖力,于是从轻发落,流配岭南。天授二年(691)正月,周兴在赴岭南的道上被仇家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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