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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历史上包拯真的是神奇的破案高手吗?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宋朝历史 来源: 记忆方法网

  导读: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他是一个非常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是清官的杰出代表,人们习惯称他为“包公”或者“包青天”。九百多年来,有关包公的传说实在太多,他的口碑之好,影响之大是有目共睹的!那么,在这些传说中,究竟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呢?他真的是父母早亡,由嫂子抚养成人的吗?他真的铁面无私,毫不留情地铡死了侄儿包勉吗?他真的审理过“狸猫换太子”这样离奇的案件吗?

  包公本名包拯,字希仁,死后谥号为“孝肃”,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自幼聪颖好学,深受父母的宠爱。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其实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包公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断明了很多冤案错案的出色侦探形象。现存的元代公案戏有18种,包拯一人就占了11种;明代北京永顺堂刊印的说唱词话有13种,反映包拯破案的也有8种。正是戏曲小说的这般大肆渲染,才使包拯从一个尽职尽责的封建清官变成了无所不能、神通广大的破案能手。历史上的包公,其实远非传说中的那样神奇,只是他为百姓办实事,所以受到了人们的爱戴与拥护。

  不能否认,包拯确实破获过一起盗割牛舌的案件。包公在天长县任知县时,一个农民来告状说有人偷割了他家耕牛的舌头。当时宋朝的法律严令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犯法的,要受到重责。但是包拯对那农民说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包拯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人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

  令人遗憾的是,在宋朝史料中,只记载了包公类似“断割牛舌”这样的几件小案,关于他如何成为“日断阳,夜断阴,三口铜铡泣鬼神”的破案高手,宋朝史料中并没有记载。后代耳熟能详的推断明了、察识细微、判决恰当、结案迅速的大案要案,大都是来自于晚明时期的《龙图公案》一书。此书记录了包拯审理的案子共百余起,但是据有关学者考证,在这100多起案子当中,很多是不可靠的,其中有22例是抄自《海公案》的,借用他书的20例,不知出处的有37例,完全传说下来的8例。也就是说,包公成为福尔摩斯式的破案高手,应该是后人演义出来的。

  包拯的青少年时代,也曾刻苦读书,所以在他29岁时,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规定,考取进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县任职。但当时包拯父母亲年事已高,按照“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包拯请求回到安徽,在和州做官。后干脆弃官在家奉养父母。在家孝敬父母多年、时年39岁的包拯,直到双亲去世,守丧期满,才出任天长县知县,3年后又到端州任知州。这种封建孝道,深受家乡人的称道。近年,在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12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包拯对公务兢兢业业,受到百姓的普遍称赞。这就是说,包拯中进士后,也没有来得及审理多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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