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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古代性崇拜如何贯穿了全人类发展历史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历史趣闻 来源: 记忆方法网

在原始初民的生活中,性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性交能给他们以如痴如狂的快乐。认为一定有神力在,于是产生了性交崇拜。他们能直观地感觉到性交是男女生殖器接触的结果,于是又产生了生殖器崇拜。但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原始初民还认识不到生殖和性交有什么必然联系,只是看到从女人的腹中会钻出一个小生命来而感到十分神奇,认为冥冥之中有神灵在起作用,从而又产生了生殖崇拜。从这个发展过程可以看到,性交崇拜、生殖器崇拜和生殖崇拜,构成了全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共有的古代性崇拜的三个主要内容。
性崇拜是人类性文化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印度当然并不例外,而且由于印度人对性的态度比较开放,宗教信仰又使他们把性看得很神秘,所以他们对性崇拜的观念更为突出。
可是,古印度不同的宗教对性崇拜的重点各不相同。例如,印度教三大教派之一的湿婆教派特别崇拜男性的生殖力,称勃起的男根为“林伽”(Linga),认为它代表生命,象征生殖、创造的超自然神力,是宇宙之源和最高力量的象征。
林伽的形象在印度可以说几乎到处都是。印度各地神庙很多,在不少神庙中都供奉着林伽,它就是像一根断了的石柱似的东西。在中国,虽然也经过一个性崇拜的阶段,虽然男根崇拜物也出现过很多,但是现在保存至今的已经不多,因为中国经历过一个较长的性禁锢时期,而印度则没有经过,所以现代中国视男根崇拜物为下流不洁之物,羞于保存与表现它,而印度人则把男根视为自然之物。在中国,现在只有在少数民族地区还能找到这一类的东西,如云南的白族地区还有少数民族围着男根崇拜物唱歌跳舞的风俗;台湾地区的排湾族还供奉“神”等等。这些供奉物在中原地区已成稀有之物了。
在古印度,男性生殖力崇拜的另一种表现是精液崇拜。印度教文献中有关于这方面的大量叙述,既直露又离奇,实在令人瞠目。
在中国,也有一些有关精液崇拜的故事,《国语?郑语》中有一则神话:褒族人的祖先神化成两条龙,在褒族人的王宫大厅上交配,并留下一大滩精液。褒族人当然很惊奇,于是用占卜的方法请示神明,并按神明的旨意把这些精液收藏起来。700年后,到周厉王的时候,人们才把这些精液取出观看,但一打开储藏罐,这些精液竟满地流淌,无法清除。国王于是叫来一批妇女,让她们脱下裙裤,围着龙精跳跃呼叫,这些精液就化成了无数黑色的小龙,窜进了王宫,王宫中的童女遇上这些小龙,以后就未婚而孕,纷纷地产下了龙子。据说,这就是“龙的子孙”的由来。
在印度有许多圣所,里面有许多阴茎、阴门和半男半女的象征和图形,其中最流行的是插在阴门中的阴茎,即“阿尔巴”,这象征神和他的妻子的性交。
在人类对性的认识过程中,除了对男性生殖力的崇拜外,还同时存在着对女性生殖力的崇拜,世界各民族皆然。中国是这样,印度也是这样。从这两种崇拜观念来看,对一般民族而言,对女性生殖力的崇拜要比对男性生殖力的崇拜发生得早很多,在久远的原始社会,史前社会就出现了,但是对古印度来说,女性生殖力崇拜则产生较晚,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在印度,性力派(Saktism)是印度教的另一大派别,这个教派与湿婆相反,它不崇拜男性生殖力而崇拜女性生殖力,这被称为“沙克蒂”崇拜。
性力派宣称,宇宙的发生和人类的产生是一样的道理,了解人身的玄妙就能了解宇宙的奥秘,而人的身上又以性现象最为神秘,它产生奇异的力量,所以探索性力就能解释宇宙。这个教派中的“左道派”修持特殊的瑜伽,采用秘密的仪式,对女神供奉酒、肉、谷物甚至人身,深夜男妇“轮座”。在中世纪,这个教派有一些舞蹈,表演湿婆大神与殉夫而死的妻子尸体性交。性力派的女神卡利长着几个头,同时与湿婆的尸体性交,或叉开呈性交状。她的阴部被砍下来变成了一个神龛,湿婆永远和她在一起。这个教派宣称通过对性爱的深刻体验就能亲证神明,达到与宇宙灵魂合一。这种思想和修炼实践为后来的佛教吸收,产生了密教的“女行”的学说与实践。
印度教的性力派以及密教中的生殖崇拜的一些做法引起大多数有身份的印度教徒的厌恶和反感。但是这些做法与崇拜林伽的湿婆派有共同的文化土壤,它们都是产生于印度教中自古就存在的生殖崇拜倾向,只不过崇拜的形式不同罢了。
人类的性欲、情欲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人种繁衍所必需的,其实这也是一切物种延续的一种本能。对于人类来说,每个人都是父亲和母亲性交的产物,在一般情况下人们都要结婚、性交、生儿育女。现代性科学研究认为,人类性行为的功能有三:一是快乐的功能,二是健康的功能,三是生育的功能。其实,如果从人种延续的角度来透视,生育、人种延续是性的最终目的,快乐、爱情等等只是一种催化剂,它就像花香、果甜一样,吸引外来播种,以便更好地繁衍后代。同时,性的健康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为了使这种繁衍后代的能力
保持得更好、更持久。
对于这一点,中国的古代和印度的古人都看得很清楚。中国的先哲们说:“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说这是人的本性,是“大欲”。印度的先贤们也充分注意到了爱欲在人的生命历程中的作用,并用一种比中国古人更为坦率的态度来对待性。
在印度古代神话中,有一位爱神叫卡玛(Kama),他赤裸着上身,头戴一顶飘曳着花带的帽子,手持弓箭。他胯下的坐骑十分奇特,既不是马牛象,也不是虎豹狮,而是由几个女性的身体组合而成的一个东西。据说,爱神是吉祥天女的儿子,还有一种说法是他是达摩和舍罗陀之子。他的弓背由甘蔗制成,弓弦由蜜蜂组成,箭头是花朵,谁一旦被他的爱情之箭射中,就会在心中燃起熊熊的爱情之火。
人类的情欲就像河水,河水使人生存,滋润万物,同时又会泛滥成灾。情欲如像火,能使人温暖,也会把人烧死。无论是中国和印度的古人都是看到这一点的,所以也有许多人主张对性要加以控制。印度的先贤们认为,作为世界万物的原创造力,卡玛的地位应该受到尊重,但是怎样使这种充满原始冲动的欲望和最终达到最高理想境界的理论和规范结合起来呢?他们认为,既要节制修行,也要服从欲望,这就成为一种“人生三要”,即“法、利、欲”。
“法、利、欲”的理论和中国古代和现代的理论十分相似。今人认为,人类有三个基本生活需要,一是物质生活需要,二是精神生活需要,三是性的需要,这和“法、利、欲”是基本一致的。中国的古人提倡房中有“十机”、“五音”、“五气”、“三至”、“十修”等,强调充分运用听觉、嗅觉、视觉、触觉等感觉器官来最大限度地得到性满足,和古印度关于欲的理论几乎都吻合一致。
在“法、利、欲”之中,虽然法是第一位的,利次之,而欲排在最后,可是对不同的种姓来说,其排列顺序可以有变化。例如对于国王来说,利也许最为重要,而对于一般的平民来说则可以去追求欲,因为他们无法和高尚的婆罗门相比。
一般说来,古印度人并不是绝对地否定欲,而只是反对违反规则地、过度地纵欲。在《沙恭达罗》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大仙众友法力无边,但仍坚持苦修,从而使众神之王因陀罗忧心忡忡,十分担心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因此他把美丽的女神美那迦找来。“以美貌青春和卖弄风情,以搔首弄姿与媚笑浪声,让他迷上你这美臀女郎,以停止他的严厉的苦行!”
但是美那迦对大仙众友的法力十分畏惧,要求风神和爱神一起前去相助。当美那迦来到苦行者身边时,风神及时发威,将其身上的月白素衣吹去,玉体尽裸,一丝不挂,爱神乘机射出神箭,使那苦修多年的众友立刻就为情爱所迷。这个神话表明,就连法力强大的仙人也是无法抗拒情欲诱惑的,更何况凡人了。
在历史上,不同的民族对性的态度各有不同,有的民族对性很放纵,例如古罗马;有的民族对性很禁锢,例如一些阿拉伯民族;但是更多的民族则是在性放纵和性禁锢之间徘徊,不同的时期在寻找不同的平衡点。古代中国和古代印度也是这样,它们既有性开放的一面,也有性禁锢的一面,但是表现的形式却各不相同。印度在历史上虽然对性比较开放,但是性禁锢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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